如果说商队北上南下的集合点,友谊关内是一片富饶祥和。
那么在经历了一天的行程,在一处落脚点休息过后。第二天路周围的景象开始逐渐凄惨起来。
……也许要不了多久就可以抵达北晶城,但我的心情没有旅途结束的愉悦,只有想拉上车窗帘的不爽。
我虽然是不愿意好好学习的人,对于中世纪末期人口减少的原因相当清楚:战争和避孕并没有起多大的作用;瘟疫之前的饥饿减少了人们兜里的钱,使人更加虚弱;家庭结构的破坏及其对于互助关系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总而言之,后果就是天启四骑士之三——战争、饥馑和瘟疫除了增加死亡率,更是减少了出生率……单体现在这里,我目光所及,用饿殍遍地、田地荒芜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除了拉着板车的流民,甚至还有躺在树下等死的一家三口……不知道这晶伦王国是造的什么孽。
确实有发生了瘟疫饥荒,贫民逃荒的感觉。
还是说附近发生了战争?因为之前不是说了,秋天可是魔物劫掠的季节呢。我不由感叹一句吏禄三百圣晶石,岁晏有余喂狗粮。
而马车径直向前,把一双双干瘦、乞讨着的双手抛诸脑后。看起来这个商人是不想为这些饿倒的流民提供帮助了……换作是我,我也不想。
我只能把头缩回了饰满浮雕,装饰镀金的豪华马车里面,看着前面仿佛得了多动症的培根。
车队里除了两辆敞篷只盖着破布的货车,剩下的三辆马车都是核载四人,单开门四小窗,采光良好的客车。赛塔玛和玛里奥,秋日坐在一起,但偏偏把我和这个看上去就像是基佬的肌肉兄贵分在一起……
就坐在我对面,跟我交流过一天的培根也放了开来。时不时玩玩窗,时不时摸摸纯金手把,感叹着有钱人的世界真是难懂。
其实我并不想和他多说什么,反正到了北晶城就分道扬镳……但他却一定要和我分享一下他们做冒险者的辛苦,看他这么热情,我一句话说也不好。
没想到他却一改昨天敌意的态度,热情得一句话都没有让我说出来,还顺便告诉了我一些我并不想记住的费用……
头盔——6金(金币)
盔甲——12金
剑和剑鞘——7金
护腿——6金
长矛及盾牌——2金
如果是比较特殊,需要买马的,战马可比拉车的驽马价格高得多,可以高达12金。更不用说有些骑士需要购买三匹马,经济要求还是很高的。
而就我所知,一头健壮公牛的价格也不过是2金……
“老子替王国讨伐魔物卖命,一单最多赚不过20金,他们这些商人真是可恶,一辆车压得过我一年的收入。”
“商人也是高风险的嘛……你们的队长,赛塔玛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好不容易凑出一句完整的话,但他只是眼一斜,咧着的嘴也抿了起来。
“我凭什么告诉你?”
“看在财富女神沃金的面子上……”
两枚银币被我从口袋里拿了出来。
“我们的友情绝不是这点小钱可以被买下的!”
“……那算了,其实我也只是随口问问。”
一阵尴尬的沉默之后,培根再次露出了熏肉味的微笑。
“3个银币,我就告诉你强哥跟那个商人的关系。”
这帮冒险者全部都是见钱眼开的东西!——我悄悄记下这点,又从钱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
这个培根似乎瞟到了我钱袋里的数目,我一边收好钱袋,他就缓缓开口:“你带的钱也不多呀……就这么想知道这些事情么?”
……我要带上所有的钱,你们怕不是要把我拖进林子里杀人越货。
“你就说吧,这么多废话。”
三枚银币就像三百块钱的红包。手里拿到钱的培根果然一五一十说出了赛塔玛和那个商人认识的经过……那个瘦高,留着八字胡的绅士叫罗伦斯。在尚未发迹时,曾亲自押送一件据称是国宝级的狼形魔兽经北境去向东方……说白了就是走私国宝。
去时倒也十分顺利,有着大价钱买来北境的各种势力的旗帜,通行证。魔物们秋毫未犯的一路绿灯,路上补给的城镇也没有刁难。这只北境千年一遇的魔狼在东方的领主们那里卖出了大价钱,这也是罗伦斯后来发家致富的基础。
但当他赚得盆满钵满拉着好几车财宝回国时就没来时那么的幸运……一只狼好隐蔽,那些魔物和北方罗斯公国的毛子们也不懂得这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好几车的金银珠宝就打眼前经过……自制力再好的人,心动还是会心动……
不过这个罗伦斯也是命大,赛塔玛带着刚成立不久的小队去北境送信回来,正巧救下了被兽人们围在山头上的罗伦斯。
“那些包围了罗伦斯的兽人足足有一百多个,恐怕是整个部落都倾巢而出……我们还是太过轻敌。那队兽人十分的执着。如果当时不是我的朋友木吉挡在我的身前,现在坐在这里和你说话的应该就不是我了。”
“你们那时有多少人?”
“可有三十多人。”
……三十多人?难道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队,或者说他们只是经历过什么变故,解散后仅存的成员?
“你们心也是大,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商队去跟一个部落的兽人战斗。”
“哼,我们可是晶伦王国冒险者精英中的精英……你以为蛐蛐兽人又有多强,不过是一些螳臂当车的歹徒。”
“说起来……三十个强大的冒险者在这东北也是个不容小觑的势力,但怎么就只剩你们几个了?”
我话音刚落,培根立刻又露出警惕的表情。
“你昨天说,你是从南方来北方见识的南蛮子……但怎么这么好奇我们的事?我看你不过二十出头,有些事还是不要了解的好。世界上黑暗的东西太多,比如你要是知道你们教会里的一些弯弯绕,恐怕还会玷污了你的信……仰?”
我听得不耐烦,打开了钱袋……一个金币被放在了培根的手上,成功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
今天我就是要做一回散财童子了。
“跟你聊天其实挺开心的,也许我们可以成为真正的朋友。”
看着他那糟心至极的微笑,我心说你™是想和我成为真正的酒肉朋友对吧,还要我买酒买肉的那种。
但是面上我抬头看着健壮的培根,露出了诚恳至极的眼神。
“其实我得了一种叫做‘不满足好奇心就会死’的病,求你告诉我吧,动动嘴皮子的事。”
“……看在渥金的面子上。”
培根这样嘟囔了一句,继续讲起了故事。
大概就在五年前的时候,他们的团队参与了王国剿灭反动组织石工兄弟会的活动。石工兄弟会无非就是一帮忍受不了压迫重税的起义军,那时王朝仍是民心所向,一片歌舞升平。这些单方面遭受了不公对待的农民工,哪能掀起什么风浪。
起义军很快就被正义的王国军镇压,被捕的叛国者被装进了铁笼子,挂在周围城镇的高处示众。
除了这些被喂了乌鸦的……一些穷凶极恶,需要被带回王都钉在环形架子(大概是♀这样)的反动分子却带着残党逃进了一处矿井。狭窄的险隘还有密布的矿道让普通的军队们久攻不下。而在地下城里身经百战的赛塔玛临危受雇,就带着队友还有近百名的冒险者们打头阵。在两次惨烈的战斗后成功突破冲进了矿井最后一个节点,带着其后的大军踏平一个个陷阱(我估摸着其实是用活人填过一个个陷阱)。杀死了义军的领袖。
所有人都在欢庆,准备论功行赏的时候,那时已经加入团队的伊尔福却在密室里发现了一些东西,除了一本初版书《他改变了晶伦》比较普通——他发现了一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开国领袖洛萨的双手剑:阿什坎迪·兄弟会之剑。
如果说牧师们的梦想是得到天尊青睐,战士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把强力的武器。
而对于晶伦王国的战士们,口口相传,拥有斩天灭地威力的兄弟会之剑吸引程度,完全不亚于死肥宅骑士们眼中骑士王的咖喱棒。
为什么开国领袖的剑会出现在一个起义军的矿洞里已经不得而知。
但是对那些冒险者来说……不,挥动这把造型粗矿,只出现在传说和油画里的双手剑不只是冒险者,是每一个晶伦男孩的梦想——宝匣里流光溢彩,经历数百年仍然散发出强大魔力气息,似乎有着剑魂的北方双手剑让所有冒险者近乎窒息……
反应过来后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尚未进入中心,属于王国的士兵们拦在了外面,但是在分配的问题上出了岔子。
“其实那些冒险者也都算得上是我们的朋友,可惜了,明明都说好了按照功劳分配——要怪就怪那把剑太诱人了吧。说实在,要不是我没有需求……我也想试着争一下了。”
“等等?是赛塔玛拿到了吗……应该不是,有那种宝物,他还不得天天背在身上。”
一脸凝重的培根笑了起来:“那我就不知道了。”
淦,这可是一个金币,够吃一个月呢!这个看似憨厚的男人,却在关键处给我在这停顿!
“只是一言不合……当时的冒险者,连同我们自己的团队也内讧起来,死的死伤的伤……活着出去的人决口不提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我可知道的一清二楚——兄弟会之剑一出,再无兄弟。”
我多少有些理解了……冒险者如同被血肉吸引的蚂蚁,为财而来,财尽则散。就算自己不能用,这把宝具卖给王室也是几辈子花不完的财富。
说到底,这些冒险者根本就不是什么可以值得托付性命的人——都是渴望金钱,只有已经没有办法的人才会干这种高风险还不一定有高回报,刀口舔血的职业。
但是知道这么多也足够了……虽然不知道这一个金花得值不值,但起码我明白了赛塔玛这个人,一定是要小心的。就我自己来说,我没有办法想象谁会为了生命以外的东西,可以对同班同学兵刃相向。更何况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我这里听故事听得入迷,车夫却突然把马车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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